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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相关政策之西部计划、山区计划

发布人:张老师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8日    阅读次数:1467
 西部计划、山区计划

1.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实施方案,2017-2018年度西部计划共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山区计划是西部计划的地方项目。结合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和安排,2017-2018年度山区计划重点实施“希望乡村教师计划”,对口粤东西北相对集中的贫困县乡镇一级中小学选派支教志愿者开展扶智工作,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希望乡村教师计划”由省项目办与北京立德未来公益助学基金会共同实施和管理。

2. 政策保障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参加西部(山区)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6)山区计划志愿者享有西部计划志愿者同等政策待遇。

3.经济保障

(一)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费用

1.西部计划:服务期间,西部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和服务地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具体标准按照《关于印发〈⒛17—2018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7〕9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2.山区计划:服务期间,省项目办承担自行招募的志愿者相关费用,按照每人每月2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发放交通补贴(分两次发放),并为志愿者

购买商业意外保险。北京立德未来公益助学基金会负责承担其招募的支教志愿者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等相关费用。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免费的住宿和必要的餐费等补贴。

(二)社会保险费用

1.西部计划:服务期间,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中央财政与服务地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标准按服务地购买社会保险的有关要求执行。

2.山区计划:志愿者服务期间,参加社会保险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

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

费用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服务西藏专项入均5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山区计划志愿者参照西部计划标准办理,由省项目办、北京立德未来公益助学基金会分别承担。

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山区)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团粤联发〔2017〕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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