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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村官”可免读成人高考本科专业

发布人:张老师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3日    阅读次数:3616

“高职村官”可免读成人高考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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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教学厅函[2010]14

颁布时间:2010-5-23发文单位:教育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32号),对引导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后有序流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深入挖潜,充分利用教育系统资源,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大学生村官的有序流动提供支持和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深造提供更多机会

  各有关高校要积极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聘用期满大学生村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聘用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年之内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凡是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招生单位应尽量予以录取,报考单位确定不能录取的,可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录取。同时,要将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纳入学校资助工作范围。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后可申请免试入读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专业。

  二、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计划部分用于招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项目人员

  经商中央政法委、中组部等部门,从2010年起,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中,安排一定比例(10%左右)的招生计划,专项招录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要根据当年中央政法委等有关部门下发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要求,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确保有关招录大学生村官等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切实为大学生村官提供持续支持,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服务

  高校要与到村任职的毕业生保持联系,定期走访,关心他们的思想和生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毕业生服务地结对子,提供教育、科技、信息等全方位的支持,大力促进服务地新农村建设。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积极探索建立针对大学生村官期满后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积极为大学生村官与用人单位牵线搭桥,为服务期满后的大学生村官尽可能多地提供就业岗位信息。

  四、努力营造有利于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的舆论氛围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大力宣传国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各项政策,积极宣传大学生村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的重要作用,宣传大学生到农村经受锻炼成长成才的先进典型,为做好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后有序流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就业环境。

                                           教育部办公厅
                                          二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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