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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老师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30日    阅读次数:1939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广东教育学院:
    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1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营造就业工作良好氛围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尤其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以空前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体系完备、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毕业生就业。各高校要正确认识政策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充分掌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工作的规律,了解学生接收就业政策信息的途径和习惯,引导学生主动获取就业政策信息,使学生了解政策、熟悉政策、用好政策。一是加强校内就业政策宣传工作。今年我省将以举办“毕业生就业知识竞赛”活动为抓手,在高校中掀起“学习政策、熟悉政策”的热潮,为毕业生就业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高校要以此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周制度。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学校主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带头研读和领会就业政策。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宣传就业政策;有条件的高校应编写各种就业政策公告及就业服务小册子,特别对基层就业、入伍服义务兵役、受聘科研助理、自主创业、就业援助等各项优惠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并在校园学生集中的公共场所张贴和派发;组织以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为专题的就业指导课或就业政策讲座,向毕业生系统介绍有关方针政策。二是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高校应与有关媒体密切配合,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为毕业生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要把新闻宣传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新闻媒体作为推动就业工作的重要力量,主动地与各地宣传部门联系,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就业政策、就业工作成效和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高度关注舆情动态,保持与新闻媒体的良好沟通,主动引导舆论,加强正面宣传,严守宣传纪律,争取社会的积极关注和良好反响。
    二、加强校企合作,建立完善校企互动与交流机制
    近年来,高校应届毕业生进入机关和事业单位就业的人数规模不断缩小,目前已不足毕业生总数的1/4。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要求,今后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向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倾斜,并逐步缩小应届毕业生的招录比例。因此,加大力度鼓励和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应成为今年各高校就业工作的重点之一。一是开展“企业精英进校园”活动。今年我省将筹建“广东省促进大学生就业校企联盟”、“南粤大学生职业发展大讲堂”,建立以社会和企业精英为主体的专家信息库,组织企业家向大学生作宣讲报告。各高校每年要举办不少于10场宣讲报告活动,通过讲座、专题报告等形式促进企业、用人单位与大学生面对面交流,搭建企业与学生之间相互了解的桥梁,促进学校人才培养观念和学生就业观念的转变。二是不断开拓校企合作新路子,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加强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高职院校要继续推进“创新班”、“订单班”等培养模式的建设和探索,促进人才培养和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三是继续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切实提高毕业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就业工作管理模式升级
    经过多年努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在速度、规模、层次和质量等方面看,还不能完全适应毕业生就业工作发展的需要。各高校要在现有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建成优质高效的毕业生网上求职招聘信息服务平台。一是要提高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认识,加快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使网络招聘成为毕业生求职择业的重要渠道,推动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由传统模式向信息化管理模式转变。二是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研究,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建立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发布制度,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办法,使就业统计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为学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优化专业设置、学科设置和课程设置及开展招生工作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三是加快完善就业信息网站建设,所有高校就业信息网要与省网、国家网站互联互通,加快网上信息的收集,及时更新网上信息。四是大力推行网络招聘、视频招聘,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快捷、更便利的服务。逐步实行个人简历电子化,切实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和用人单位招聘成本。五是完善网上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功能,提高就业服务的实效性。
    四、加强创业教育,完善创业教育和实训机制
    创业教育的核心是培养大学生的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当前我省创业教育仍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各高校要全面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探索创业教育新模式。一是把创业教育融入专业课和就业指导教学,强化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加大教材、师资力量投入。二是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及有关院系参加的创业教育指导协调机构,跟踪调查本校大学生创业实践情况,以毕业生毕业时间段为限,分别对毕业5年以内、5年至10年、10年至15年、及15年以上的毕业生创业情况进行调研摸底,为今后开展创业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三是积极建设高校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充分发挥已有的创业实训基地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积极整合资源,建立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优质平台。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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