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09年应届毕业生中招收士官的通知
发布人:张老师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8日 阅读次数:1179
关于在2009年应届毕业生中招收士官的通知
各系:
根据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粤征[2009]3号)和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招收士官准备工作的通知》(花征[2009]4号),我省今年将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生士官168人。为切实做好我院09届毕业生士官应招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招收对象
今年士官招收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男性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年龄不超过24周岁。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生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二、我院符合招收要求的专业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代码为:590101)
软件技术(专业代码为:590108)
移动通信技术(专业代码为:590302)
三、户籍要求
我院报名学生须具有花都户籍(含户口迁入我院的学生),非花都户籍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武装部(征兵办)咨询相关事宜。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应征的同学,请于5月31日前到辅导员处报名,辅导员老师将报名资料报就业指导中心(体育馆二楼)。
附:花都区2009年全省招收士官专业一览表。
学生处 就业指导中心
二00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