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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张老师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31日    阅读次数:1750

  

关于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学生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就业工作的现状,切实做好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作以下相关安排:

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

1.根据省教育厅就业情况“周报”制度,各系系办主任在36月的每月25各上报一次就业情况统计表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于每月28日前上报全院的就业情况到省就业指导中心;(上报表格见附件1);

2.即日起至2015630

1)接受暂缓就业申请,需要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回校填表,由各系审批。530日前各系统一收齐批准暂缓就业毕业生的名单交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暂缓就业申请表见附件2);

2)接受办理毕业前一次改派申请(申请派遣到非生源地),需要办理改派的毕业生提供有效的接收函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陈晓如老师处,由本中心审核并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办理。

3)成功专插本的同学先通过网上报送录取信息及填写非正常派遣申请(报送方法见附件3),于530前带录取通知书扫描版及复印件一份回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手续,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办理;

4530日前第一次就业方案制定工作结束(截止一次改派和暂缓就业申请);

5)即日起至625,各系毕业班辅导员通过大学生就业在线系统实时上报2015届毕业生实习与就业情况(就业系统安装程序另附、各系账户密码及上报具体事项见附件4,具体操作及奖励方案待确定后发布)。

3.领取毕业证当天:

1)所有申请暂缓就业学生回校到就业指导中心签订协议书(可委托代签),逾期不签视为放弃办理暂缓就业,不能补办,后果自负。

2)各系派发报到证并提示毕业生检查报到证是否有误,有误的学生立即带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登记;

3)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修改有误的报到证,开始接受第二次改派办理工作。

4.7月1-9月1

1)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根据毕业生的就业方案寄送毕业生档案材料;

271日起815日前,各系毕业班辅导员电话联系毕业生收集最新就业数据(非实习)并上报大学生就业在线系统,实习数据请清空(具体操作及奖励方案待确定后发布)。

3830日前: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对毕业班辅导员上报的就业情况进行就业单位电话核查,完成初次就业率的上报工作(具体操作及奖励方案待确定后发布)。

491:广东省教育厅公布各高校2015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5.后期办理2015届毕业生调整改派的程序:

1)受理时间为20157月—2016630

2)办理改派的毕业生需要在每月25日前带齐相关材料回校,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次月5日前到省厅办理并发出报到证;

3)必须具备的材料:有效的接收函;原报到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毕业生异地调整的证明;原报到证原件。

6.2016年6月30,接受毕业生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有创业意向和项目的毕业生可通过报送系统进行申请,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核、上报、发证。(申领流程见附件5

7.各系毕业班辅导员要通知毕业生一定要多上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留意相关信息的更新。Http:// gzgs.university-hr.cn

8.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20-36919998(陈老师、张老师),户口迁移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20-86928305(冯老师),档案寄送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20-86929609(罗老师)

 

 

                                       就业指导中心

                                   0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附件3:毕业生出国深造、升学(专插本)报送操作说明.doc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2015届毕业生毕业就业须知.doc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附件2:广州工商学院2015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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