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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安排(3-9月)的通知

发布人:张老师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4日    阅读次数:3115

 

关于201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安排(3-9月)的通知

 

各系、学生处、教务处、就业指导中心、校企合作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院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作以下相关安排:

201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3-9月)

1.根据省教育厅“双周报”制度,各系在3——6月的每月1428号前各上报一次就业情况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于每月1529号前上报全院的就业情况到省就业指导中心;(上报表格见附表一,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

2.51025日:

1)接受暂缓就业申请,需要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回校填表,由各系审批。520日前各系交齐批准暂缓就业毕业生的名单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接受办理改派申请,需要办理改派的毕业生回校填表,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办理。回校办理改派的毕业生必需具备有效的接受函;

3)成功专插本的同学需要具备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于520日前回校办理改派,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办理;

4525日前第一次就业方案制定工作结束。

3.6月底(领取毕业证当天):

1)各系派发报到证并提示毕业生检查报到证是否有误;

2)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修改有误的报到证、与申请暂缓就业的学生签署协议书,开始接受第二次改派办理工作。

4.7月30前:

1)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根据毕业生的就业方案寄送毕业生档案材料;

2)毕业班辅导员将已经核实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提交学院就业中心。(上报表格见附表二,文件格式为Excel文档)。

5.8月上旬: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完成初次就业率的上报工作。

6.9月20前:各系就业助理结合初次就业率数据,整理出本系毕业生到校企合作单位(包括来系招聘宣讲等的非校企合作单位)的就业数据,反映到就业指导中心。

7.9月30:广东省教育厅公布各高校2011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8.后期办理改派的办理程序:

1)受理时间为20117月—2012530的每月2530日;

2)办理改派的毕业生需要带齐相关材料回校,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办理;

3)必须具备的材料:有效的接收函;原报到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毕业生异地调整的证明;原报到证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

9.各系毕业班辅导员要通知毕业生一定要多上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留意相关信息的更新。Http:// gzgs.university-hr.cn

10.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20-36919998

11.户口迁移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20-86928305(冯老师)

 

11.广东省2011届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会安排(3-6月)

编号

日期

地点

主题

1

2011226

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

文科类专场

2

2011227

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

理工类专场

3

2010310

中山大学(大学城校区)

本科综合类专场

4

2011312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珠海地区专场

5

2011319

华南师范大学 (石牌校区)

农村从教专场

6

2011326

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

金融证券、IT网络、建筑房地产、快速消费品专场

7

2011327

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

文、理科专场

8

2011423

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

外商投资企业、知名企业专场

9

2011424

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

文、理科综合场

10

2011521

暨南大学 (石牌校区)

文科类专场

11

2011522

暨南大学 (石牌校区)

理工类专场

12

2011625

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

文科类专场

13

2011626

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

理工类专场

 

附件:1.毕业生部分就业问题及名词解析

2.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1届毕业生就业情况上报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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