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资源信息报送和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人:张老师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0日 阅读次数:3468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资源信息报送和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系: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的要求和我省“十一五”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统一部署(粤教毕处函[2010]13号文),为做好我省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现就报送2011年我院毕业生资源信息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系须在
二、通过全国高考,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录取的,有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并计划于2011年毕业的均在上报范围内。(下列情况的学生不在上报范围之内:1.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旁听生;2.成人教育、函授教育、业余、夜大、自考、网络教育等学历教育学生;3.港、澳、台学生;4.外国籍生源学生;5.已经确定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
三、上报内容:姓名、身份证、性别名称、民族名称、生源地名称、培养方式名称、校区、系别、专业名称、学历名称、学制、入学年份、学号、准考证号、移动电话号码、家庭联系电话、家庭联系地址、班别、毕业中学。
四、关于生源地的相关问题:
1、生源所在地以学生入学时父母户口所在地为准(如有不一致的,以本人户口与父母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一致为准)。如有以下情况的学生请与学院就业指导中心陈晓如老师联系:①入学后父母户口发生跨地区变更;②本人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地区的;③其他特殊问题。
2、生源所在地填到县一级,如“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广东省廉江市”等;增城、番禺、花都、从化、顺德、南海、台山市、鹤山市、江门市新会区、恩平市、开平市的生源必须严格按以下名称填写:“广东省增城市”、“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东省从化市”、“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广东省台山市”、“广东省鹤山市”、“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广东省恩平市”、“广东省开平市”。
3、特别提醒学生要注意形近字或生僻字的核对;学生如在校期间发生改名情况的,要求本人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更名说明。
附件1:生源地名称一览表
附件2:关于生源地问题案例解答
就业指导中心
二0一0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