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
发布人:张老师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1日 阅读次数:36189(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8〕114号);
(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8〕19号)
二、补贴范围
19届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三、补贴标准
2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四、申领流程
1、组织申请。请各系辅导员老师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准备好资料交到各辅导员处(自愿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填写《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表1);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等。以上资料均一式两份。
(特别强调,有意愿申请的学生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把以上相关资料一式两份交到辅导员手中,各系统一收齐资料并汇总好19求职补贴模板于3月15日前交到花都校区体育馆就业中心二楼张老师处由就业中心统一审核, 电话020-36919998)
2、审核公示。就业中心将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逐人把关,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附表:1、《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表1
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学校(院系): 学号:
学生 基本 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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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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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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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一寸 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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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源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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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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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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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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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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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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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 类型 |
城镇( )农村( ) 请打“√” |
是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
是( )否( ) 请打“√” |
贷款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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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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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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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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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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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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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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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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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申请 |
本人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过程中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若违此承诺,出现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效果,请予批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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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审核 意见 |
该生填报情况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同意发放。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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